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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本科课程设置与考核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时间:2012-06-04发布者:本站编辑点击量:248

为保障学院各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合理,筑牢高水平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基础,适应新形势下现代工程教育,规范本科课程设置、考核、建设和改革流程,结合学院本科教学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的主要依据

1.课程目标是否明确且支撑毕业要求;

2.教学内容是否支撑课程目标;

3.教学内容是否科学、课时结构是否合理、课程分工是否衔接清晰;

4.课程考核方式与考核内容是否支撑课程目标达成,分值、权重是否合理;

5.教学环节的是否符合课程思政建设要求。

二、评价工作责任机构

课程合理性评价工作责任机构为学院课程建设工作组,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和系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含各系教学主任、学院督导组长、教学秘书。负责课程合理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向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反馈相关信息。

三、评价方法

课程设置合理性评价工作分为集中进行和常态化进行两个阶段。其中,集中进行阶段是结合培养方案修订过程进行,根据培养方案设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武汉大学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对课程设置合理性进行评价;常态化进行阶段是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学院课程建设工作组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各系有针对性的对相关课程进行合理性评价。相关评价结果将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整理,并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工作在每门课程考核前进行。重点针对考核形式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考核内容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与课程目标的相关性、考试内容和命题范围是否规范,以及是否覆盖毕业要求指标点等。

四、评价过程

(一)课程设置合理性评价过程

1.学院常年开展教师干部听课工作、学生评教工作和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讨工作,搜集课程质量日常反馈意见;

2.学院每年开展在校生座谈和对话日等活动,搜集课程合理性评价意见;

3.学校启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后,根据学校指导意见学院开展部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结合此工作,学院课程建设工作组根据工作安排启动课程合理性评价工作,组织专家填写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大纲审阅表;

4.针对课程大纲修订版本,学院召开学院本科课程建设教学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各系、实验中心和宇航研究院所负责的待评价课程;

5.各系、宇航院、实验中心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议,进一步课程大纲审阅、研讨、修改完善,提交课程设置评价意见表;

6.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课程设置评价意见表,并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二)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过程

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工作在每门课程考核前进行,由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确定考核方式,提交试卷或实践教学等考核要求,并填写课程考核方式合理性审核表,经教学主任审核签字后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

在课程合理性评价集中进行阶段,评价意见将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作为下一轮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修订时的重要依据。在课程合理性评价常态化进行阶段,通过各系、宇航院、实验中心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至课程组负责人,常态化进行课程教学改革。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是课程考核开展的前置环节,所有课程考核必须通过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