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08]21号)有关规定,特制订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标准和工作细则。
一、质量标准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包括选题质量、过程质量和成果质量三个方面的标准,是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须遵循的基本依据。
质量类型 |
质量内容 |
标准 |
选题质量 |
选题原则 |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支撑毕业要求。 |
选题重复度 |
原则上一人一题、不允许与上一届选题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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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设基本内容 |
题目大小适中、任务量适中,达到学生的外语、设计(实验研究)、计算机应用、文献检索、数据处理等多方面能力的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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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审核 |
教师拟定题目后经各系(实验中心、宇航院)审核后,再经学院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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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质量 |
任务书下达与开题 |
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组织学生开题和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
过程指导 |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人每周至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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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 |
组织学生中期检查和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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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质量 |
成果规范 |
符合《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及《本科毕业论文书写示例》 |
评分依据 |
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分项统一标准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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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评阅 |
指导老师对论文进行评阅,答辩小组指定老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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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答辩 |
学院答辩委员会按照同意要求组织分组答辩,邀请校外专家参加,学院督导组检查答辩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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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价值 |
理论性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性研究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
二、工作细则
工作细则包括毕业论文选题、过程管理和答辩相关工作三个部分,是保障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具体实施过程规范,在毕业设计中须严格执行。
1、教师拟定选题及系(实验中心)审核、发布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动后,指导老师按时间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选题的申报。要求各系(实验中心)选题汇总后由系(实验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审核小组对教师所立选题进行审核,确保选题质量。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一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供学生选择。要求题目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和个性化;要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及饱满的工作量;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实验室和相关专业工作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来自工程实践的选题应达到80%。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业余科研”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2)选题应注重更新,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论文题目要求每生一题,独立完成。需要多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要求每个学生均参加总体设计,并明确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大题目下加副标题以示区别。
(3)每一选题原则上应有适度的编程量。同时,需在选题表备注栏中简要说明题目研究的内容、要求、编程语言等供学生选题时参考。
(4)校内外院相关教师可以指导本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但是必须联系一名指导过至少一届本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本院教师作为合作导师进行联合指导。其中,本院教师负责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规范并进行过程管理,由本院教师将选题报送所属系(实验中心)审核。选题一旦确立,必须按照学校及学院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5)根据地理国情监测专业的本科培养方案,地理国情监测专业学生需要在第八学期到专业部门进行实践,请针对地理国情监测专业学生拟定地理国情监测生产实践相关的选题,并将和一名校外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必要时可根据实际实践内容修改选题。
(6)鼓励针对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拟定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具有明显实践性特点的选题,鼓励与企事业单位的校外导师合作指导。鼓励卓越工程师班、知卓菁英班同学与原导师积极商讨,结合前期已开展工作进行毕业设计选题。
2、学生选题
(1)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选题不分专业方向,可任意选择,不作限制。鼓励学生选择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实践性选题,并由院内导师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指导,鼓励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在校外企事业单位参加实习实践。
(2)地理国情监测专业的学生根据专业本科培养方案,需要在第八学期到专业部门进行实践,需要结合专业实践选择地理国情监测相关的选题,由院内指导老师和企业指导老师合作指导。
(3)每个学生根据自身特点预选三题(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选题),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填写,便于学院统一调剂。
(4)学生也可根据兴趣自己申报题目,经过指导教师批准,学院审核通过后,作为毕业论文题目。
(5)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需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必须按时确定并报学院,并按学院有关规定,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书面申请;
2)外单位接收函(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校内指导教师(论文指导)签名等)。
如果指导教师是外单位教师,必须联系一名本院指导过至少一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作为合作导师进行联合指导。其中,本院教师负责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规范并进行过程管理;
3)毕业论文(设计)计划;
4)协议书(一式两份)。
(6)凡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还差20学分的学生,不得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7)学院在确定选题时尽量满足学生志愿,若个别无法满足要求时,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的调剂,必要时可与指导教师协商重拟选题题目,重拟的选题题目需交学院审核通过。
(8)选题确定并完成开题。
选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修改。在正式递交开题报告之前如确有更改必要时,经学生申请、指导老师同意后,由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直接修改选题。学生完成并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递交开题报告以后,不得再修改题目。学生的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答辩档案等材料上的论文题目必须完全一致。
1、指导老师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本院具有一定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题熟悉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或科技人员担任。助教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开展指导工作。
(2).本校外院教师、校外教师指导我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必须和一名本院指导过至少一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合作指导。其中,本院教师负责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规范并进行过程管理。
(3).每个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指导学生不能超过5个。本院教师可另外协助外院或外校老师指导学生不超过3人(本院教师负责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规范并进行过程管理)。
2、指导过程
(1)、选题确定公布后,指导教师给学生布置任务,学生开始收集资料、做开题准备。毕设正式开始后每周记录周记,学生必须每周填写,指导教师需每周检查并亲笔签名,教师和学生均不得补录和补签。
(2)、学生应于第八学期第16周前完成《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并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版开题报告,学习委员收齐纸质版开题报告交学院一份进行检查。开题报告撰写过程中学生需要阅读足够数量的国内外研究文献,归纳现有研究现状、分析提炼论文思路。指导老师需根据论文选题,要对文献阅读的类型、数量做具体要求,并且推荐典型文献、进行具体文献学习指导。论文开题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约定每周指导的具体时间,及时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给予指导。
(3)、学生要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周记。学生必须每周填写,指导教师需每周检查并亲笔签名,教师和学生均不得补录和补签。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论文(设计)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总时数1/3,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的资格,并向学院(系)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报学院(系)研究决定并备案。
1、毕业论文撰写
学生必须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完成查重。学生应按要求撰写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及制作格式请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及《毕业论文书写示例》。
2、论文评阅
(1).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指导教师进行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等做出评价,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2).在指导教师评阅通过后同意答辩的前提下在答辩前向答辩小组提交毕业论文及“武汉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答辩小组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对于评阅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论文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给答辩小组。
(3). 指导老师与评阅老师必须按要求评阅学生“论文”(注意:请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及《毕业论文书写示例》对学生论文的书写形式如:引文标示、公式、表、图、注释、参考文献书等进行把关,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反馈学生进行修改。
(4).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一)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
(二)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以上学分者;
(三)论文评阅不合格者;
(四)由他人代写论文者;
(五)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
(六)伪造数据者;
(七)经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不符合查重要求。
3、论文答辩
(1).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担任。答辩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答辩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每组须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
(2).作为例行标准,学院每年均邀请校外企业行业专家参与毕业设计答辩,校外专家参与答辩全过程、给学生答辩进行评分并填写表决票。
(3).各答辩小组应根据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提出要求,学生陈述应不少于10分钟,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不少于5分钟。
(4).答辩过程中各答辩小组委员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表决票”,指导教师不对所指导的学生论文进行投票。③答辩小组要认真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中做好答辩记录、填写答辩小组评语、记载答辩成绩。
(5).答辩后,对答辩小组提出需要修改的论文,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完成修改,督促学生及时提交更新的论文电子版。
(6).学院教学督导小组检查各小组答辩情况。
四、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成绩评定取整数)。总成绩评定时,一般应包含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个部分,各部分所占比例为指导教师评分20%,评阅教师评分30%,答辩评分50%。各部分成绩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若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人评分差值超过15分,则应经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每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不得超过30%(各答辩小组按答辩学生人数的30%确定优秀率;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五、二次答辩
为保证答辩质量,学院答辩委员会将组织二次答辩。各小组答辩结束后,将答辩不合格的,以及对答辩结果有争议的学生名单报学院,并通知学生参加二次答辩。
六、工作总结
答辩工作结束后,要求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总结表》。学院教学督导小组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由学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