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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信息工程实验中心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时间:2012-06-04发布者:本站编辑点击量:229

  实验、实习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 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实验、 实习教学的要求越来越高《武汉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规(试行)》,为实现实践教学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实验中心实验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一、实践教学体系与实验项目

  中心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具有明确实验教学目的并与理论教学体 系改革协调一致的实践教学体系单独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要有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讲义等)。按照规定的实验教学时数精心编排实验教学项目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注重学生基本实验能力和创造性实验能力的培养留少量基础性、演示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数量。实验项目系列应包括:必做项目、限选做项目、课外开放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

  二、实践教学任务安排

      1、实践教学任务包含理论课的课间实验、专业集中实习课和生产实践,实习的对象包括我院的本科生、研究生、短期进修人员等;

      2、教学秘书负责在学期初向实验中心提交实验实习教学任务表;

      3、实验实习指导教师由课程所在系和中心、课程组负责人共同协商安排,实验中心负责统筹协调;

      4、课间实验需提前一个星期,由实验指导教师在“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机房借用查询系统”内提交预约申请,以便实验中心统一进行设备和人员的协调和安排。否则,由此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指导实验教学的教师负责;

      5、特殊情况下,在中心主任的批准下,实验中心可以接受和安排教师临时提出的实验实习教学要求。

  三、实验中心的工作职责

      1、实验中心应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有关实验、实习教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处。

      2、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 提高业务素质。

      3、组织制订、实施实验室年度实验、实习教学计划,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实践教学工作任务具体实施细节按上述学校学院两级管理规定及办法 执行。

      4、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实验室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 高水平地完成实验、实习教学任务。

      5、以教学为优先的宗旨,协调安排课间实习、集中实习、毕业设计、大学生科研以及科技开发项目使用计算机(或其它仪器设备)的矛盾,保障实验、实习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

  四、各实验室的工作职责

       1、全数字摄影测量实验室负责承航空与航天摄影、摄影测量学解析摄影测量、近景摄影测量、数字摄影测量等摄影测量方向的专业理论课的课间实验及专业集中实验实习课。

      2、遥感数据处理实验室负责承担数字图像处理、遥感图像解译、微波遥感定量遥感、海洋遥感等遥感信息方向的专业理论课的课间实验及专业集中实验实习课。

      3、地理信息与国情监测实验室负责承担地理信息系统原理、空间数据库、空间分析、GIS工程设计与开发等地理信息工程方向、地理国情监测专业理论课的课间实验及专业集中实验实习课。

      4、遥感大数据高性能计算实验室负责承担计算机视觉、虚拟现实、时空数据处理与组织、信息系统集成与管理等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业理论课的课间实验及专业集中实验实习课

      5、遥感物理实验室、遥感仪器综合实验室负责承担遥感物理基础、电子电路基础、精密机械设计基础等遥感仪器方向的专业理论课的课间实验及专业集中实验实习课

      6、以计算机为操作平台的各类课程的课间及集中实习,根据计算机机房的 情况酌情安排各机房用机。

      7、对于一般要求学生需独立完成的实验项目,在实验教学组织安排上应尽量做到每人 1 台实验设备;需要 2人完成的,实验设备做到每 2 1 组;对需多人完成的实验,应以能满足实验要求的最低人数为准。

      8、兄弟院校及外单位实验、实习教学的临时需求,在不影响本院实验、实习教学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安排。

  五、实践指导教师的职责

       1对首次上岗的实践指导教师实行岗位培训及实验课试讲制度。

      2实践指导教师根据实验、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教案、拟定实验、实习计划,包括时间、内容的具体安排,并提前通知实验、实习的学生或学生单位负责人。

      2、至少提前一周向实验中心提交课间实验、实习申请(集中实习由实验中心按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包括实验实习设备、软件的具体要求、实验材料的采购申请。

      3、实验、实习的前一天,检查所用设备是否完备、各项实验实习的准备工作是否就绪。

      4、学生第一次实验、实习前,应负责宣讲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并清点人数,实行实验、实习考勤制度。

      5、实验、实习开始时,向学生简明扼要的讲述与本次实验、实习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步骤、操作规程及有关的注意事项,讲授中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以便让学生有较多的时间动手操作。

      6、实验、实习过程中,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个实践教学环节, 注意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引导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7、实验、实习结束时,填写实验运行记录本;对学生的实验结果进行审核,有错误的要重做;组织学生按规定清理场地、打扫卫生、检查仪器设备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并在实验报告上填写评语和签字。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指导教师应指出错误并发还学生,要求学生重做,直至合格。

      9、向实验中心提交所有实验、实习档案资料。

  六、实践课程考核

       1、理论课内含实验,考试试题应有实验内容或者计算最终考试成绩应包含 平时实验成绩。

       2、对单独开设课程的集中实践课,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并写入教学大纲。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考勤、学习态度等)、实验操作技能训练、实习成果分析、实习总结展示、实习报告撰写等四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评分比例由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实行实习重修制度。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