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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信息工程实验中心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12-06-04发布者:本站编辑点击量:208

  实验技术人员是实验中心协助学院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力量,必须予 以高度的重视和加强。根据国家教委办法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队 验室人员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验技术人员管理

  第一 根据实验室规模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数量本着精减高效的原则, 由学校学院统一领导配备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的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二条 实验技术人员享受学校制定的有关权利和待遇,同时要履行有 关义务的职责,承担必要的实验室管理工作和实践教学任务。

  第三条 实验中心实验技术人员由实验室主任在每学年开始分配管理、教学、科研任务制定学年工作计划每人必须承担规定的工作量实验室主任定期检查工作。

  第四条 每一年对实验中心人员进行考核评估,评估不合格的提出警告, 并按学校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对评估优秀的给予表扬。

  第五条 实验中心的日常运作实行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无 故迟到、早退、旷缺,值班人员负责日常事务、仪器设备检查、消防和防盗设施安全检查、机器设备维护,保障实践教学正常开展等。

  第六条 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被盗、失火,造成严重 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第七条 实验中心人员不得利用学校仪器设备私下从事对外有偿服务项 目,不得利用职权占用实验耗材,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第八条 实验室管理员应积极与任课老师协作,提供优质服务,保障顺利完成实习指导任务,不得无端设置障碍,对实习学生既要严格监督又要耐心指导。

  第九条 因工作失职或工作态度生硬,多次遭到上课教师、学生反映的实验 室管理员,实验室要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在短期内改正错误。

  第十条 实验中心人员要有高度协作精神,积极配合进行仪器设备的维护管 理,共同指导教学实践任务,积极参加  实验教学研究项目。

二、 实验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实验中心主任岗位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方面:

      1、根据学院部署,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政策,协助分管副院长工作,积极申报各类项目、平台,接受上级部门检查、评估;

      3、组织开展实验中心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平台建设、仪器设备管理等工作;

      4、负责中心教师梯队建设,根据需要提出人才培养、引进、晋升规划,建设学术梯队和创新团队。

      5、完成学院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实验中心教学副主任岗位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方面:

      1、根据学院安排,协助中心主任开展日常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2、协助做好中心相关教学工作的安排;

      3、协助做好中心财务工作,规范经费预算和使用;

      4、协助做好平台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申报和评估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中心主任交付的其他工作。

  实验中心科研副主任岗位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方面

      1、根据学院安排,协助中心主任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中心相关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协助做好中心人才梯队与创新团队建设;

      4、协助做好平台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申报和评估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中心主任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实验中心技术人员职责分为:

  一、非教师专业技术系列高级岗位基本职责与要求

  (一)基本职责(包括教授级高级实验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或高级工程师)

       1、负责学院公共实践平台、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

       2、与课程专任教师一起做好实验课程建设、实验教材建设工作,承担本科生实验教学任务;

      3、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开展教学和实验技术研究,积极申报并参与学校学院的实践教学改革项目;

      4、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科研项目、大学生自主创新、兴趣小组、学生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工作,或担任本科生班级导师、本科生烛光导航师。

      5、认真学习和遵守各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消防培训。定期对所负责的实验室和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和上报。对未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学校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具体要求

      1、教授级高级实验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岗位职责:

 (1)每年主讲1门本科生实践课程,认真备课授课,平均每年完成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学生评价较好;

 (2)积极跟踪国内外相关实验课程发展动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开发创新型实验,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3)负责实验中心建设及发展规划工作,指导实验室开展相关管理、建设与发展工作,协调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验收和建设工作;

 (4)能熟练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导培养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及以下人员或研究生开展实验教学、科研及技术工作(须提供指导方案、指导内容及被指导人员名单)。

 (5)聘期内,教授级高级实验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岗位需完成表6中相应基本要求。

  2、高级实验师或高级工程师岗位职责:

 (1)承担实验中心的管理工作,履行相应管理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

 (2)每年主讲1门本科生实践课程,认真备课授课,平均每年完成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学生评价较好;

 (3)积极跟踪国内外相关实验课程发展动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开发创新型实验,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4)至少参与一项大学生学科竞赛训练指导工作或开放实验项目指导工作,参与学生课外实践指导活动;

 (5)积极参与实验中心建设相关工作,参与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流课程的申报、验收和建设工作;

 (6)在没有实验教学任务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表坐班;

 (7)聘期内,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岗位需完成表6中相应基本要求。

  二、非教师专业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下岗位基本职责与要求: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相应管理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

      2、承担实验教学任务,认真备课授课,平均每年完成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3、协助课程专任教师做好实验室规划及实验课程建设工作;

      4、参与学校、学院实践教学改革项目;

      5、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科研项目、大学生自主创新、兴趣小组、学生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工作,或担任本科生班级导师、本科生烛光导航师;

      6、积极参与实验中心建设相关工作;

      7、在没有实验教学任务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表坐班;

三、 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 实验技术系列以年度考核为主,主要依据岗位职责任务书,按个人述职、服务对象评分、学院审核、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重点考察服务质量、服务创新。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根据《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号),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定性考核。具体考核事宜以人事部职工办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津贴发放以及下一聘期晋级、津贴发放、续聘、转岗、终止聘用的主要依据。

  聘期内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当年院长奖励基金予以额外奖励,具体额度由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

  年度考核未出现“不合格”者,下一聘期予以续聘。

  聘期内两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下一聘期不再续聘原岗位,满足低一级岗位职责任务书要求的,下一聘期可应聘低一级岗位。低聘后,岗位津贴将于下一聘期第一个月起做相应调整,不影响基本工资。不能满足低一级岗位职责任务要求的,则需申请转岗,或由学院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经学校备案或审核,终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