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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收集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时间:2012-04-15发布者:本站编辑点击量:1591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充分发挥实验室信息数据在学校教育管理和多层次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信息、数据收集和管理的质量,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可靠性,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收集和管理的主要任务

        1、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发展情况。对各实验室教学、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检查、监督和分析。因此,各实验室必须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真实、及时地完成实验室工作的原始记录。

        2、及时准确填报国家和地方机关、主管部门下达的统计报表。

    二、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收集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及使用情况。

        2、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项目的开出情况;实验人员的变动及职称、晋升情况;完成实验教学、科研任务和对外服务的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论文的发表和获奖情况;实验教学改革情况等与实验室有关的其它信息。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效率及管理情况。

    三、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收集和管理的规定

        1、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的收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要建立健全本实验室的原始记录,并在年末将收集的各种信息数据进行汇总整理,按要求分别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和设备管理办公室。

        2、对国家和地方各机关、主管部门下发的统计报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相关办公室根据各实验室交来的信息和数据如实认真地汇总统计并上呈校长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年度定期需上报的统计报表和信息数据软盘主要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数据盘(WJO)、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数据盘(WJG)、高校实验室基本情况数据盘(WSS)、高校实验项目数据盘(WSX)、高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数据盘(WGR)、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及软盘(WJ2)、(学年度)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表及软盘(WJ3)。

        3、各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和各种数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归档管理。

    四、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收集管理工作奖惩制度

        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在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和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实验室在收集管理中必须认真负责,对上报的信息数据不得伪造、篡改,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对认真收集管理信息数据工作的实验室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信息数据收集管理不负责任、上报信息不真实或拒报、伪造、篡改的人员,学校要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以上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00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