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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信息工程实验中心开放教学实施细则
时间:2012-06-04发布者:本站编辑点击量:283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项社会活动根据国 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实验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实验室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 养的新机制实验中心以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创造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和综合 分析问题的能力为目的。实验室面向以下对象开放:

1、计划内全校本科学生。

2、非计划内全校本科学生。

3、各类校办正规培训班学员。

4、各类预约参观人员。

第二章 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内容

  第二条 实验室开放应具备以下三个原则:

1、学生使用实验室时间放宽,学生进入实验室的自由度加大,可自己选择合理的时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2、实验实习个数的增加和实验内容更新,使得学生具有定的选题自由,对于充分发挥学生想象力与创造力提供了较理想的平台;

3、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启发式、讨论式、探索式教学方法。

  第三条 实验室开放内容:

  主要包括教学计划内的实验项目、学生课外自选实验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技竞赛项目、毕业设计、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课题、新型设备仪器技能训练项目、参观培训等。

第三章 对参与开放实验学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开放性实验室是在一定的范围时间内面向学生开放并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所选定的实验题目。

  第五条 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下:

1文献查阅能力学生应能根据对实验内容的基本了解来查阅有关书籍、 资料、文献,并通过对该实验课题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动态的了解,来 收集该实验课题的实验方案相关资料。

2、实验方案设计能力。学生应能根据实验课题的技术要求和实验室条件, 提出实施本实验课题的实验方案,实验方案的设计包括实验原理、功能、方法、 手段实验计划进度等并交指导老师审核该方案在尊重学生思路和实验要求 的前提下,确定实验方案。

3、自主实验能力。学生应能在开放式实验环境中,按照拟定的实验方 案中提出的功能,自主地进行实验设备的软硬件装配、实验数据记录格式的设计、 整理、分析、调试等。

4、实验报告与论文撰写能力。在题目完成后,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交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

第四章 开放实验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开放管理、开放人员的申请和审批工作。教学计划内的集中实验课程由实验中心教学副主任统一安排和借用机房,课间实习和开放实验由任课教师、学生(或开放实验指导教师)提交机房使用申请。系统管理员将于每学期开学前更新机房安排表,教师至少应于课程开始前3-5天提交借用申请。

  第七条 开放实验预约流程如下:

第一步访问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机房借用查询系统(http://rsgis.whu.edu.cn/hall/index.php,查看本周机房安排表,也可点击表格下方的“上一周”或“下一周”查看其他时间的机房安排情况。点击教室场所介绍了解机房最大容量

第二步,点击页面左端的“活动教室申请”,根据系统页面显示的机房空闲时段和自身需求,选择一个或多个空闲机房。所选机房和时段将出现在机房安排表的左上端,如要取消已经选中的机房,可在选择列表中单击相应行,即可取消。确认完成机房选择后,点击提交。

第三步,在弹出的页面中填写机房借用信息,请填写真实姓名、电话、课程名称、学生人数和所需软件,提交申请。

第四步,待系统管理员审核批准借用申请后,联系各机房管理员安装软件和拷贝实习资料。

第五步,如不能如约使用机房,请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取消借用申请,便于公共教学机房的有效利用。

  第八条 开放实验由实验指导老师与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根据学生选定的开放实验项目,各开放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核实并安排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约定时间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

  第九条 开放项目的实验记录本由中心统一印制,学生在实验完成后应认真填写实验记录。

  第十条 开放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